9月17日,云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称:
近日,我局接群众举报称:“有人穿警服直播带货,请警方调查处理”。接报后,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调查工作。
经查,谢某某(男,36岁,河北雄县人)在拍摄电影休息期间,身着带有明显警用标志的服装直播带货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第三十六条规定,我局依法对谢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。
转自|云南警方 来源:法治日报
9月10日上午,“嘎子谢孟伟”在网络平台直播时,身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,虽未佩戴警号与胸徽,但戴有警察肩章和臂章。直播期间,他除了与粉丝互动之外,还售卖一款充电宝与随身WiFi二合一的电子产品。
随着舆论的发酵,9月13日,“嘎子谢孟伟”通过社交账号发布声明称,他在社交平台发布的视频中,有身着警服的画面,这些服装都是剧组拍摄专用戏服。自己不应该穿着此类服装分享相关视频和直播,对此向人民警察真诚的道歉。
谢孟伟1989年出生,毕业于中国戏曲学院。2003年,他因饰演“小兵张嘎”一炮走红,被网友称为“嘎子哥”。
新华网批“嘎子”穿警服带货:警服岂能成为商业带货的背景板
近日,某演员在拍戏期间,穿着有肩章、臂章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装直播带货,推销电子产品,引发争议。
被网民举报后,警方已介入处理。该演员发布道歉视频,称穿的警服是“剧组拍摄专用戏服”,承认“不应该穿着此类服装分享相关视频和直播”。但公众对此并不买账,“一句道歉就可以对自己的无知画上句号吗”,并质疑道歉视频避重就轻、缺乏诚意。
警服是执法权威的象征,不是流量道具。
《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》第十一条规定,影视制作单位和文艺团体因拍摄、演出需要,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,应当报省级公安机关批准,并严格保管。非拍摄、演出时不得使用。
公权力不容消费,警服岂能成为商业带货的背景板。
综合新华网、现代快报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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